Orange老爺與夫人

2009041114:45

寫到十週年紀念日時, 忽然想起, 公證結婚的照片擺哪去了?

趁著最近小胖爸在整頓家裡書櫃的機會, 讓我翻到了公證那天拍的照片,

所以, 就掃它一掃, 紀念一下唄!

看了照片才想起來, 法官大人是男的沒錯啦!

第一張是很認真的聽著法官大人訓話...真是邊聽邊想笑呢!!!

第二張應該是交換戒指吧!

想當初我是跟同事Sharon去[衣蝶]逛街時自個兒挑了一個戒指,

準備公證結婚時交換戒指可以用, 小胖爸平常根本不戴戒指的,

所以我是請老媽從老早就幫我準備好的[金飾盒]裡挑一個給女婿的戒指來用,

本來以為小胖夫妻倆夠混了, 現在才想起來,  隔壁那對新人連戒指都沒帶呢!

右邊那張照片應該是準備要在證書上簽名了!

看小胖媽我的表情, 彷彿是在說: 哈! 小胖爸你逃不掉囉!

簽完名後, 大功就告成了!

所以, 左邊這張照片應該就是正式宣告:以後我們就是小胖夫妻囉!

上面那張照片裡那兩位就是我跟小胖爸的結婚證人,

下面這張照片呢! 則是小胖爸的兩位好朋友! 真的很感謝他們從新竹跟台東趕過來呢!

小胖媽我找的證人是我的麻吉同事Sharon小姐!

還好有她!

那個年代還沒有周休二日, 所以禮拜六公證那天是要上班的!

我跟Sharon提說要請她當證人, 她二話不說就當場答應為我請假, 真是讓我感動啊~!

小胖媽是個鄉下孩子, 因為老媽不是很愛化妝,  我跟老姊也都不懂裝扮!

所以呢! 我活到28歲了, 沒化過妝說...所以還是Sharon陪著我去買化妝品,  帶我去做臉,

所以說閨中密友真的很重要喔!

因為不知道之後會不會辦正式的結婚典禮, 加上小胖爸也不是很愛拍婚紗照,

所以小胖媽想, 公證結婚還是要慎重一點, 所以去買了套[正式]的禮服,

現在看來, 真是超臭老的啦!



感謝老爸老媽的開明, 就這樣把我給嫁了出去!

不知道他們兩心中會不會捨不得? 還是根本就高興著女兒終於有人要了呢?

那天老哥剛好要來台北上課, 所以哥雖然沒參加我的公證典禮,

 中午也趕上跟我們一起吃飯, 我跟小胖爸請大家到陽明山上的{大三元}吃飯,

謝謝大家來幫我們作見證充人氣...真的很感謝喔!

現在看看當初的小胖夫妻, 不知道我有沒有老很多?

倒是小胖爸似乎變年輕了!

因為他以前戴的那副眼鏡讓他看起來像黑社會大哥,

所以我站在他旁邊, 像不像大哥的女人呢?

10年蒼老的代價就是nini跟hunt這兩個小傢伙囉!

看看他們兩個! 好唄! 還算值得啦!